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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书七十年代文工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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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8章(第1页)

他对唐宋说过,想跟她处对象。但喜欢、爱,他还未曾说出口。他怕自己太急,会把她吓跑。他强压下心中的滚烫,小心、珍重地拆开信封,就开始看宋棠给他的回信。顾时序其实挺有分寸感的。他是很喜欢八卦自家团长的恋爱故事,但当陆今晏看信的时候,他也不会真的凑过去,看信上的内容。这封信,是宋棠几天前寄出去的。那次,他在信的末尾,写了句,宋宋,对不起。所以,她在回信中写道,陆今晏,你没必要跟我说对不起。你从未对不起我什么。倒是很感谢你的招待。国营饭店的饭菜很好吃。你烤的肉串,更好吃。............看着信纸上漂亮的字体,陆今晏唇角遏制不住上扬。下周公休,他本来是想约她去看电影的。但看到她说,她很喜欢吃他烤的肉串,他还是决定,先带她去露营烧烤,晚上再去看电影。他也希望,她看在他烤的肉串很好吃的份上,能同意周末与他见面。看完信,小心地将那几张信纸折起来放好后,他红着耳根,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精致的竹青色小盒子。而那个长方体的小盒子里面,躺着一根发簪。发簪的形状,特别漂亮。黑檀木发簪的顶端,镶嵌着玉质的桂花玉兔,玉兔下面,有一轮弯月垂下,好看得不像话。今天白天的时候,他注意到了梁越深手中的那根发簪。他忍不住想起了上次在车上,唐宋长发滑落在他身上的感觉。像是一片片羽毛,扫过他的心湖,让他的心跳,彻底乱了节拍。梁越深买的发簪,是想送给宋棠的。在世人看来,宋棠那张脸很美,而唐宋脸丑陋,甚至有些可怕。可他觉得,唐宋比宋棠好看一千倍、一万倍。他也觉得,唐宋戴那种发簪,将一头青丝绾起,穿着旗袍的模样,肯定特别特别好看。所以,今天下午,他忍不住去了国营超市,想给唐宋选一根发簪。而他一眼,就看中了这根玉兔发簪。她上次醉酒,坐在他身上撒娇的模样,就像极了软绵绵、招人疼的小兔子,让他的心脏,火热又柔软,恨不能把自己的一切都给她。“哇!这根发簪真好看!团长,这是你送嫂子的定情信物?”“闭嘴!”陆今晏红着脸呵斥顾时序,不让他乱说。其实他觉得,他送她的那对珍珠耳坠,更像是他送她的定情信物。顾时序捂住嘴傻笑。团长脸更红了。实锤了!这就是团长送嫂子的定情信物!顾时序傻笑了会儿后,又凑到陆今晏面前约他,“团长,我们下周公休去钓鱼吧!”“我发现了一处好地方,那里鱼可肥了!”“没空。”被陆今晏无情拒绝,顾时序真的好失落。不过他脑子一激灵,顿时意识到团长是要去约会。他又止不住有些激动,“团长,你又要去跟嫂子约会?真的不能带上我吗?”“我可厉害了,能用好几种语言喊加油!”“加油!噶木昂!我给你们加油,或许嫂子一激动,就把团长你强吻了!”“滚!”顾时序这话越来越离谱,陆今晏嫌弃地踹了他一脚,就将宿舍大门关死。“嘿嘿......”被关到门外后,顾时序依旧在傻笑。他怀疑团长都不会接吻。他要不要教教团长啊?但转念一想,他也没接过吻,他还是暂时打消了这个念头。顾时序出去后,陆今晏无比认真地给唐宋写了四张信纸的回信。把信封封好后,他止不住有些期待。上次他俩见面,她吻了他,只是,她那时喝醉了。这次见面,他有些盼望,她清醒的时候,能......吻他,能答应跟他处对象!